第69章(1 / 3)
第一天来主要就是下套,顺便抓几只,第二天直接过来捡就成,省时省力。
蓝卫国看到合适的位置,尤其是有动物粑粑和脚印附近,都会下上套。【特别注意:剧情需要,文中捕捉的野味都不是保护动物,禁止捕捉野生保护动物,爱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
风声呼啸,树叶也沙沙作响,这也增加了夜晚打猎的难度。
不过经验丰富的蓝卫国还是能够在众多声音中辨别出动物的声音和气味。
听到动物跑动的声音,蓝卫国拿着手电筒照去,果然看到一只全身奶白色的兔子在迅速地乱窜。
为了不弄出声响,惊动别人,蓝卫国直接后背拿出弓箭,‘嗖’的一声,箭就朝着野兔消失的方向飞去。
虽然兔子跑得快,还拐着弯跑,不过蓝卫国早就预判了它的预判,在远处准确无误地打中了它。
蓝卫国大步跑过去,捡起地上的兔子往山林里面走。
只有多下套才能多抓住这些东西,蓝卫国将提前准备的套子放在不同的地方。
他抬起头就发现不远处有一双幽绿色的眼睛瞪着他,蓝卫国很熟悉,这是一头野狼。
野狼趴在树干旁边的草丛里,正在注视着蓝卫国这边,此刻他们彼此都在观察持自己的猎物。
忽然蓝卫国感到身后一股子凉风吹来,于是回过头去,他发现身后也有一双绿色的眼睛,刚才在慢慢靠近自己,现在伫立在那儿。
难怪刚才前面这只不进攻,原来它们准备背后偷袭,还想包围自己再动手。
蓝卫国拿起抢,站在中间,忽然发现前面也有一只野狼,不过看起来体型要比旁边两只瘦小许多。
看来这是一家三口,齐活了。
身后是大山,蓝卫国退无可退,只能硬拼。
当体型最大的一只野狼朝着蓝卫国发动攻击以后,其余两只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着他这边迅猛咬了过来。
蓝卫国一个箭步,脚踏在百年古树干上,然后飞身而上好几米,翻转身体,‘砰砰砰’,朝着树下的野狼射击。
曾经是部队里的‘神枪手’,枪法自然一流,绝不会浪费一颗子弹,每颗子弹都打在狼的身上。
很快,一只野狼就趴在地上,灰白色的狼毛被血染红。
旁边的两只狼表现出不一样的感情,小狼依偎在一旁,不停地拱着,明显担心不已。
体型较大的野狼则用恶狠狠的目光望着蓝卫国,眼神里充满了仇恨和凶气,只要他继续射击,它就会不顾一切地冲上树去拼命。
它瞪了蓝卫国一会儿,发现蓝卫国没有继续射击的意思,便用嘴咬着受伤的同伴往后撤离。
刚才只是打在了腿上,并没有打中要害,所以死不了,但是如果继续攻击,后果就不知道了。
它们做出了明智的选择。
食物以后可以继续捕捉,但是小命丢了什么都没有了。
生命诚可贵,所以它们觉得保命才是要
紧的。
看到野狼一家三口已经撤离,蓝卫国也从树上跳了下来。
时间虽然不早,但带的套子都已经下完,还抓住了一只野兔,蓝卫国决定下山回家。
因为这里是原始森林无人区,很多猛兽大蛇出没,所以这些地方鲜有人至,如果没有猎人护着,很容易出事,平时就算再没有吃的,大家也很少到这些地方来。
周雪琴醒来发现蓝卫国消失不见,她起床找了一圈没有找到,当发现白天他做的那些套不见了,她大概猜了出来。
等着凌晨四点左右,天才刚刚有点放明,周雪琴就听到外面有车声。
周雪琴赶紧从床上爬起来,下去打开大门。
等着蓝卫国进来以后,周雪琴赶紧将大门关上。
“你的身上怎么有这么多血?是不是受伤了?”周雪琴担心地问道。
蓝卫国笑了笑:“没有,这是我打动物的时候溅到身上的。”
周雪琴提起来的心又放下,“哇,好肥好大的兔子。”
目测得有十几斤重,以前小时候,她也养过兔子,不过顶多三四斤重,这么肥的兔子她还是第一次见,够她们一家人吃好几顿了。
蓝卫国笑了笑,“它们生活在原始森林,又很少有人去,所以普遍长得挺大的。”
“这如果拿到黑市上去卖,估摸着得卖个大价钱,兔皮也值好些钱,我看其他猎户也没有打到过这么大的呢。”周雪琴说道。
蓝卫国:“留着给孩子们吃吧,咱不差钱,不去黑市上卖。”
周雪琴看了看蓝卫国衣服,“你把衣服脱下来,我给你用肥皂搓一搓,泡一泡,忙活了大半晚上,你先去歇会儿。”
蓝卫国顿时心里感觉暖暖的,便将自己外面的衣服脱下来,放在盆子里,又将锅里昨天晚上的剩米饭舀了一碗,接着放上周雪琴平时腌制的小米辣和酸腌菜,拌了拌,大口大口地扒拉着吃。
虽然是凉的,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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