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江与海是天生就要在一起的(正文完)(2 / 3)
就想摆烂就想给人喂屎对自己要求太低的人不在此列
我是一个比较受兴趣的驱动而选择去做一件事的人,也就是,我写出来的东西,就目前写的所有的东西来看,我写的一定是我自己喜欢的,写得好不好,也一定是在自己能力范围以内的。
我每写完一章都要重复读好几次,不单单是找错别字、语病之类的细节错误,更重要的是看这样的剧情发展会不会偏离人设,整体下来是否流畅等。当然,在写的时候已经尽力注意到这一点了。
也就是说,写成这个逼样我真的已经尽力了,我也想把它写得更好,但是我真的做不到啊哭哭。
所以如果有人觉得写得不好,那很正常,水平有限,喜好不同,它确实无法同时符合所有人的喜好与审美。
所以还是那句话,你喜欢看,你愿意看,那你就看。
你不喜欢看,你不愿意看,那你退出去,去找其他的喜欢的看。
现在大家的选择都很多,其实大可不必浪费时间精力去表达,仅仅因为个人喜好不同而造成的不快。
“不必”不是“不许”,是“不建议”。即使要说,也要在友好交流的基础上。
比如,你不喜欢本文的攻。
你可以说,“我好讨厌这个攻,因为他bbbb”
但不可以说,“我好讨厌这个攻,不会吧真的会有人喜欢这个攻吗?/作者能不能换攻?/太雷了,大家不要看。”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人亦各有所爱各有所好,但求相互尊重,求同存异,把握界限与分寸。
你喜欢一件东西,可以尽情地表达你对它的喜爱,为它创作,去向亲友安利。
但不能强迫别人非得喜欢,不能在任何与它无关的公众场合大肆提及或讨论ky。
你讨厌一件东西,可以说你讨厌,可以向你的亲友说你讨厌,希望他们可以不要在你面前提及。
但你不能强迫别人非得跟你一样讨厌,歧视喜欢它的人,甚至你想让这件东西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而放到写文看文这件事身上也一样,无论是我还是别的作者。
谁都不希望自己花时间精力创作出来的东西,自己很喜欢,却被别人当成没有意义的垃圾。
也许说重了,但就是这么个意思。
感谢看到这里!一人奖励一个亲亲!
如果你与我口味一致,喜欢我这样的文风的话,欢迎你去我的专栏看看。但是毕竟写了两年了,应该还是有点进步的吧??我感觉我以前写的东西还是太稚嫩了,自己看得挺尴尬的,你们随意看看吧
或者有想康康我的书柜的,可以关注一下隔壁的隔壁的隔壁的那个专栏,有一本《拾珠集》,里面都是海棠里我看过的觉得不错的文章。
因为只收录完结文,而且我个人有点挑嘴……,所以目前书目还不是特别多。
妈的海棠实在太多鸽子了我自己也是……,我书柜里一堆堆都是坑,可恶!!好想把这些天天咕咕咕的鸽子精绑在椅子上搞点糟糕的强♂制py……不是,也希望各位能给我推推文哈哈。
以及,我接下去要写专栏开的预收《仙尊每天都在艰难求生》或者《当高岭之花走下神坛》。也有可能是别的,比如之前提过的那个网游网恋的那个!!我每天都有好多脑洞,可劲想可劲想,就是不动笔……呜呜。
《仙尊》是总受np,文案放在下面:
长宁仙尊姿容卓绝,追求者众,却天生孤傲绝情,常人不可亲近。
一朝修炼走火入魔,竟性情大变,应了仙子之邀,与人花前月下。
而在回去途中,他竟被贼人箍住腰肢,拖到暗处强暴,蹂躏至死。
未想到,他竟重生回到应仙子之邀的前夕。
——
他试图找出施暴者,又一次赴约,却落得与上一回同样的结局。
他不甘心,次次尝试未果之后,他终于放弃赴约,却安然无恙。
之后他发现每当他与旁人亲近过甚,无论男女,皆会招致祸事。
更绝望的是,他发现,施暴的人,竟然不止一个。
简而言之:觊觎仙尊的各个都是病娇疯批大美人,得不到便毁掉。
阅前提示:
1主受,为了肉更好吃,前期单后期双,无生子无互攻,攻受身心双洁。
2剧肉兼备,走肾走心,1v3np,he。
《高岭之花》是1v1,攻受的人设与这本的裴钰、闻海有点点像,但是完全不同的故事。
文案放在下面:
叶疏生性风流,最喜拈花惹草,被他瞧上的美人初时再不情愿,最后无不心折。
可偏偏是他最心悦之人令他栽了跟头。
他终于心灰意冷离开,正要像从前一样猎艳。
那曾拒他于千里之外、看起来清冷禁欲仿若谪仙一般的人,从天而降,将他劫走,自此囚入密室,日夜用精液浇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