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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证人(7)(5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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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小悠也算是作si,可是毕竟他上辈子因为清清的缘故受过很多痛苦,

所以这辈子他这样做,也许是可以理解吧?

-本章开始,清清过得还蛮惨的

-因为这一段感觉连着看b较好,所以今天一次过更新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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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选大学的事,清清在住宿的事上,也是先斩後奏。八月,她瞒着全家向中大申请宿舍,月底确定有宿位,还能跟b她早一年入大学的阿芷成为室友。她一直打工储下一笔钱,没怎样花过,少说也有三四万元,要付几年的宿费,绰绰有余。九月初,她收拾简便的行李,背着一个大背包,趁滕思悠出外跟朋友打球时,进去父母的房间,跟他们说起住宿一事。

水冬yan意外地冷静,少不免怪责她这麽迟才告诉他们,但他边翻着报纸,边说:「这也是好事,你一向是茶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大小姐,就该学习生活。」

「唉,要住宿不是不好,可你怎麽这麽迟才告诉我们呢?」陆少瑶急得在房间团团转:「日用品买齐了吗?洗衣粉、洗澡的东西、毛巾、衣服,哎!还有枕头、被单……煮食的用具呢?总不能每餐都在外面吃!不,我们现在就出门,」她挽着nv儿的手臂,就要拖她出去:「我陪你去买东西,再拿到大学去,你一个人怎拿得了这麽多……」

「妈,你冷静点,」清清哭笑不得地制止:「你说的东西,我前几天已经跟阿芷出去买过了,有几个朋友陪我们一起搬回去宿舍。我现在就回大学,星期六日一定会回家住的。你们有什麽事,随时打电话给我吧。」

「思悠那小子知道了吗?」水冬yan出其不意地问道。

清清温顺地低垂眉目:「他早晚会知道。住宿不是大事,我没必要大锣大鼓地公告天下。」

她们被分发到山顶的宿舍,其中两层是男宿,另外两层是nv宿,宿舍外一片草地,清清抬头看着蓝天,有种被解放、重获自由的感觉。这里没有她的过去——她上一辈子入读港大,没有住宿,这辈子却进了中大,跟阿芷成为室友,这一切事情都是新鲜的。在这个地方,她没有亏欠过任何人。

阿芷是个活泼青春的nv生,在家里没做过家务。头几天,清清认命地卷起衣袖,仔细打扫房间一遍,给阿芷示范用洗衣机及乾衣机,一一熨好两人的衬衫,又带阿芷去大埔买菜,每到夜晚便在公用厨房大显身手。清清为免父母生疑,一向不敢在家里做繁复的菜式,现在到了宿舍,她才做出一道道住家菜:煎炒煮炸、海鲜或素菜,她都大致上懂得做。

这全因清攸。这孩子身t虚弱,外面的东西油腻、味jg浓重,他一吃多了就生病。头几年,滕思悠肯给他们家用,还可以依赖工人做饭,後来他决绝地弃清清於不顾,她不得不自学做饭、做家务。清攸抱怨菜式单调,她就去公共图书馆借食谱书,几年下来也学懂许多菜式,味道当然b不上餐馆,也算是有板有眼了。

阿芷吃得津津有味,陪清清在厨房洗碗时,像一只懒猫般挂在清清身上,没什麽意思认真帮忙:「清清,你真是出得厅堂、入得厨房,不如就嫁给我,毕业後我会努力工作养活你。」

「少来!」清清哭笑不得,冲刷碗碟的洗洁jg:「要是让庄子听到,他还不抄起菜刀跟我拚命吗?」

「哼,谁管那家伙,没情趣的si书獃子。」阿芷啐了一口,一想起男友,脸上多了几分nv儿娇态:「倒是你,不如在大学正正经经地找个男朋友,反正你跟滕思悠也没戏。」

「我从来没想过交男朋友,也没有男人会喜欢我。」阿芷仍想驳斥,清清不想谈下去:「今晚做的菜对你胃口吗?」

「嗯!我最ai喝罗宋汤,可乐饼也很好吃,竟连那麽简单的节瓜粉丝汤也做得很好吃。你不是大小姐吗?怎麽那麽会做菜?」

「我……」她的手被冷水冲得起了薄绉:「我很久以前照顾过一个弟弟……应该说是表弟。他b我小很多,很乖巧,又嘴馋,我为了讨他欢心,学做了很多菜式。只要看见他像只小松鼠般,贪婪地吃着我做的菜,就觉得很满足,连我自己那份也想给他吃。」

「你一定很宠他。他叫什麽名字?」

「他叫做……小攸。」清清双眼泛起薄雾,一时语塞,怕再谈下去就要崩溃,加快洗碗的速度,转移话题:「不过,他跟随父母移民到外国,我已经再也不能见到他。别说这些了,洗完碗之後,陪我在大学里到处逛逛吧,这里的山路很复杂,我常迷路。」

只有在失眠的晚上,关了灯,清清才容许自己想起清攸。她的悲哀尽是来自愚昧,自作自受,无法向任何人倾诉。这个时空没有「水清攸」这个人——过来、未来都不会有,她的儿子不算是消失,而是从来没有出现过,哪怕清清想到坟场凭吊si去的儿子,也做不到。

清攸在上一个时空si了。清攸在这个时空从来没有存在过,更加说不上是屍骨无存。

也许因为她在宿舍久违地做家务、做饭,令她想起那一段当单亲妈妈的日子。滕思悠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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