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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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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身穿婚纱的云郊同程见山见的第一次面了。

老天好心地为这对新人着想,不再落雨,可程见山的话却像另一场雨,将婚纱淋得湿灰了,让云郊觉得自己穿的是丧服。

以前他站在爹爹和姝姝的角度考虑这些事,对程见山的愧疚,说到底,也是模糊而轻飘飘的,颇有些心理安慰的意味,仿佛只要感到一阵义务上的亏欠,替嫁这件事就叫人能够无可奈何却理所当然的接受了一般。

及至真正见到了程见山,凭着第一眼知道他是个多好的、玉一样的人,含混不清的愧疚才晋升成为一样具体而沉重的力,向下拉扯着云郊的心。

他后知后觉地明白程见山等这一天等了许久,如果不是爹爹急着要走,程见山大概还愿意等余下的一辈子。毕竟和逃亡比起来,结婚,用契约的形式将两个毫无血缘的人组成一个新家,让一个人完全献身于另一个人,到底也算一件值得等待的大事了。

那么,夹在这之中的他,到底要如何赎罪?

到了不得不思考这些问题的时候,云郊却来不及想了,程见山的微笑烫着他的脸,叫他一时只得脸红心虚地低下头。

而程见山似乎是沉浸在新婚的喜悦中、当自己的妻子在害羞,柔声问云郊:“现在我们去我们的房间,好吗?”

问句的结尾,一只向上翻着的手遮住云郊低垂视线里的花瓣。

“我想牵着你的手,一同过去。”新的问句,被微微颤抖的手包装成低下的请求。

我们,我们的,牵手,程见山总是要让他们贴得那么近。

如此小、小到好似一声梦呓的请求,叫云郊没有任何理由拒绝。他小心翼翼地搭上自己的手,程见山的手指顺从地滑进指间,将一片冰冷裹进温热中,略微一用力,就将云郊引向花树后的洋房。路上不见一个仆人,就是有偶然闯入的,也都被程见山摇一摇头,烟一般消散了。

走路,对于患有腿疾的程见山来说,哪怕拄着拐杖,也并不是件多容易的事。只几步远的距离,方才走到桂花树下,程见山的身体便不自觉地倾向了云郊,目光也顺应着贴去,发现的却是皱眉的云郊。

微微弯起的眉,像两片枯皱的柳叶,飘落进程见山的眼里,倒还存有一些飞扬在柳枝上的锋利,将他的话割得零碎而低微:

“对不起,我的腿有问题,是个瘸子。你还愿意来,我太高兴,本想逞强一番、像常人一样握着你的手的好好走的。但我到底太依靠你,也就牵得太用力,结果便是弄痛了你,你都痛得皱眉了……唉,我想,还是松手好了。”

程见山嘴上说着要松手,却仍紧紧捏着云郊的手,反倒还将头微微垂下去了,嘴唇更加靠近云郊的耳朵,大概是在期待着什么。

两人的距离缩短了,这给了云郊做好妻子弥补的机会。

“没……没关系,”他期期艾艾地,隐去那句“不是因为你的缘故”,顿了下继续说,“不痛。我也想……牵着你的。”

云郊耳根绯红,不敢抬头,只听到程见山很感激地,说:“好,辛苦你了……谢谢你。”

于是他们又一道走着了。这次,程见山的手臂和云郊的肩头腻在一起,很少分开。

云郊的话,并不违心。

程见山手心温暖,而天则清冷湿漉,谁都想找到一个暖和的去处钻进去。他皱眉并非因为程见山,而是因为程见山的弟弟。

同程见山走了那几步时,云郊的心里确实挂念着程见山的腿脚,担心他会太累,想为他分担一些力气,可身体却忠实地为程望江留在他体内的戒指和体液作出反应。

戒指磨出了丝丝缕缕的情欲,那条江正从他的体内攀附而下,将一片丑陋流到他和程见山走过的路上。

云郊不会感慨所谓的缘分,叫他的身与心被风吹刮着一般在这对兄弟之间悬而不定,仿佛一本蓝色封皮的罗曼蒂克的女主角。

他只会感到痛苦。

在欺骗这个巨大的罪名之下,又清楚地又罗列着通奸的种种细节。程望江告诉过他的,已经定下了婚约,就是别人的人,就要守贞,可他因为贪欲,并没做到。

贪心也是一种罪。

罪与罪撕扯着,在云郊的想象中,它们已将蔽体的婚纱给撕烂了。明明在程见山身边,婚纱的布料发出细碎的声音,他却觉得自己像夜夜在程望江身下那般赤裸,不该和程见山牵手的。

云郊想着这些,心里难受,又要忍着身上的火,也难怪他要皱眉头,这已经是很轻微的一种形式了。

但无论如何,他还是好好地和程见山一起走到了路的尽头。

程见山将拐杖立在一边,要打开洋房的铁门时,云郊的痛苦具象化,变成一段立在他们身后、语气轻佻的话:

“哥,你怎么能这样呢?明明是一生一世的头等大事,就这样简单冷清,连一桌酒也不请,一张结婚照也不拍,戒指……戒指也没有!除了我,连个亲戚都见不到,算得上什么!哦——不,不对,嫂子也没见过我的脸呢。哥,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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